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2023-03-16 20: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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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体育总局社体中心关于印发中国健身瑜伽教练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社体字〔

  1.带领运动员队伍参加全国性健身瑜伽比赛次数5次(或以上),并累计带队取得2次(或以上)单人、双人、集体项目冠军成绩者;

  2.在国内超过100人(或以上)经地方政府批准的健身瑜伽活动中,担任3次以上专家或授课教师(须出具邀请函或参会证明);

  3.瑜伽专著出版(正式出版社出版,且不少于10万字,须写明书名、出版社、书号、发行时间、作者顺序等)或瑜伽论文发表(二级刊物发表过不少于2篇瑜伽论文,一级刊物不少于1篇瑜伽论文,须写明杂志名、出版社、刊号、发行时间、作者顺序等)。

  (一)此次培训由全国健身瑜伽指导委员会专委会成员和首都体育学院教授担任授课教师。

  (二)以线上视频学习形式教授全国健身瑜伽指导委员会编写制定的《中国健身瑜伽初、中、高级教练员培训教材》及运动解剖学、教育心理学、体育管理学等相关课程。

  按照(在线课程学习成绩)*30%+(线上理论考核成绩)*40%+(线上AI体式测评成绩)*30%计算分数,高于80分(含)为成绩合格。

  2.根据培训内容安排自行在线完成课程学习,完成课程(国家级培训课程时长不低于60学时)观看即为对应通过。

  3.完成课程学习后,根据考试系统提示,依次开启线上理论考核(包含主观题+客观题)及线上AI体式测评。

  参培人员缴纳2000元/人,费用由承办单位北京龙采体育集团有限公司代收。对公转账账户信息:

  考生请于2023年3月26日前登录“中国瑜伽官网”按页面提示进行报名,或扫描本通知二维名。

  提示:报名后需登录“海健身”APP,进行实名及人脸识别验证,未通过验证不能参加培训考核。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请留意“全国健身瑜伽指导委员会”微信公众号相关信息。中欧体育中欧体育中欧体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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